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行政办公通用设备、家具的配置,健全学院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保障学院各部门履职基本需求,根据《中国地震局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中震财发[2016]24号)的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行政办公通用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和满足行政办公基本需要的通用设备、家具,不含教学、科研和专业类设备、家具。按需配置是指因工作特需,经审批后可配置的情形。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学院配置行政办公通用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资产管理处是学院行政办公通用设备、家具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院行政办公通用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制定、采购预算的编制、配置申请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
审计监察处是学院行政办公通用设备、家具管理的审计与监督部门,负责行政办公通用设备、家具管理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 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根据行政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应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应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超过使用年限确不能使用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处理。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选择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优先考虑国产自主品牌,不得配置高端设备。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第五条 学院根据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设机构职能、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情况,在不超出按本标准计算的数量总量内,统筹合理安排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部门内有因项目实施等原因导致配置数量超过本标准的,应调剂到其他部门使用。对未达到配置标准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情况逐步提高配置编制。
第六条 实有人数超过编制人数的,按编制人数计算。返聘、临聘、借调人员合同期间可参照在编工作人员核定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但只能借用,合同期满时需交还借用设备或家具方可办理离开手续。
第七条 在读研究生参与导师工作期间可参照在编工作人员核定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用从导师科研经费中支出,只能借用,毕业时需交还借用设备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第八条 本标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九条 本标准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防灾科技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预算标准及使用年限(试行)2016.7.1
资产名称
| 配置标准
| 价格上限标准
| 最低使
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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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电脑
| 1台/人
| 特殊工作电脑经批准后配备,但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
| 6,000元/台
| 6年
|
笔记本电脑
| 厅级岗位:1台/人
其他岗位:1台/处或l台/3人不足3人按3人计算
| 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外勤部门可增加笔记本电脑数量,但应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电脑
| 7000元/台
| 6年
|
打印机(包括一体机)
| A3
| 按需配置
| 可根据需要选择配备A3、A4打印机,但A3打印机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打印机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 8000元/台
| 6年
|
A4
| 厅、处级岗位:1台/人
其他岗位:1台/科、室或1台/3人,不足3人按3人计算
| 1200元/台
| 6年
|
票据
打印机
| 按需要配备
| 特殊工作需求经批准后配备
| 3,000元/台
| 6年
|
传真机
| 厅级岗位:1台/人
其他岗位:1台/处
| 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凡配置了具有传真功能的一体机的不再重复配备
| 2500元/台
| 6年
|
扫描仪
| 普通平板
| 1台/处
| 凡配置了具有扫描功能的一体机的不再重复配备
| 2,000元/台
| 6年
|
高速文档
| 按需要配备
| 特殊工作需求经批准后配置
| 4,000元/台
|
碎纸机
| 1台/处
|
| 800元/台
| 6年
|
普通复印机
| 50人以上的部门可配置1台
|
| 15,000元/台
| 6年
|
中高速复印机
| 按需要配备
| 特殊工作需求经批准后配备
| 35,000元/台
| 6年
|
普通照相机
| 厅级岗位:1台/人
其他岗位:1台/处
| 含镜头和其他配件
| 3500元/台
| 6年
|
高档照相机
| 按需要配备
| 特殊工作需求经批准配备
(含镜头和其他配件)
| 10000元/台
| 8年
|
数码摄像机
| 按需要配备
| 特殊需求经批准后配备
| 5000元/台
| 8年
|
电视机
| 按需要配备
| 特殊需求经批准后配备
| 5000元/台
| 6年
|
便携式投影仪
| 按需要配备
| 特殊需求经批准后配备
| 5000元/台
| 6年
|
办公桌椅
| 1套/人
|
| 厅级岗位:6000元/套
其他岗位:3000元/套
| 15年
|
沙发
| 1组/室
| 厅级岗位:两个单人沙发、一个三人沙发、一个小茶几、一个大茶几、一个茶水柜
其他岗位:两个单人沙发或一个三人沙发、一个小茶几
| 厅级岗位:6000元/组
其他岗位:2500元/组
| 15年
|
书柜
| 厅级岗位:3组/室
处级岗位:2组/室
|
| 厅级岗位:2000元/组
处级岗位:1500元/组
| 15年
|
挂衣架
| 1组/科(室)
|
| 1000元/组
| 15年
|
文件柜
| 按需要配备
|
| 1000元/组
| 15年
|
保密柜
| 按需要配备
|
| 3000元/组
| 15年
|
桌前椅
| 按需要配备
| 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 600元/张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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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椅
| 按需要配备
| 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 120元/张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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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桌
| 根据会议室大小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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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元/延米,
超过80平米的,800/延米
| 15年
|
会议椅
| 按需要配备
|
| 800元/张
| 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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