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资产验收操作流程及流程图

作者: 时间:2016-06-21 点击数:

一、固定资产验收:

家具、文物、陈列品、植物、土地房屋、图书以及单价≥1000元的仪器设备等为固定资产。

(一)验收条件:

资产二级管理部门(科研项目由项目组)在购置资产安装调试、试用合格后组织验收。

(二)验收资料:

经手人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准备资产配置申请审批表、购置合同、货物清单、购置发票、运行测试报告,进口设备还需要免税证明、中标通知书、三方委托协议、采购协议、发票复印件、报关单等验收资料。

(三)验收人员:

1、单价或批量在十万元以上的资产验收人员为本资产评标专家组组长、两个相关专业人员、经手人、领用人、部门资产负责人和管理员。

监督部门:审计与监察处。

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处、发展与财务处、资产分管部门。

2、单价或批量在十万元以下的资产验收人员为经手人、领用人、部门资产负责人和管理员。

(四)验收程序和职责:

1、项目负责人介绍购置资产情况。

2、验收人清点购置物品数量,核对购置发票和物品是否相符,查验验收资料及物品合格证、保修单和使用说明(由资产领用人保存)。

3、领用人操作、演示购置设备,测试设备运行情况。

4、验收人员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监督部门、管理部门人员签名。

(五)图书资料由图书馆按规定验收。

(六)基建工程和安装的固定设备,由基建处按规定验收。

二、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验收:

500元≤单价<1000元且使用期限在壹年以上的资产为低值耐用品。

一次性使用的资产或单价<500元的资产为易耗品。

(一)验收条件:

资产二级管理部门(科研项目由项目组)在购置资产试用合格后组织验收。

(二)验收资料:

经手人填写低值耐用品或易耗品验收单,准备购置合同、货物清单、购置发票等验收资料。

(三)验收人员:

1、单个合同在三万以上批量采购的资产验收人员为本资产评标专家组组长、两个相关专业人员、经手人、领用人、部门资产负责人和管理员。

监督部门:审计与监察处。

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处、发展与财务处、资产分管部门。

2、单个合同在三万以下自行采购的资产验收人员为经手人、领用人、部门资产负责人和管理员。

3、单价或批量小于两千元以下的资产验收人员为经手人、领用人和部门资产管理员。

(四)验收程序和职责:

1、验收人清点购置物品数量,核对购置发票和物品是否相符,查验验收资料及物品合格证、保修单和使用说明(由资产领用人保存)。

2、验收人员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监督部门、管理部门人员签名。

三、无形资产验收:

1、购置的无形资产按固定资产验收。

2、自制的无形资产由科研处按规定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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