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06-13 点击数:
一、资产清查是资产日常管理的常规性工作。
二、资产清查时间:每年4-5月份。
三、资产清查方式:全面自查、相互清查、随机抽查。
四、按资产管理处要求,资产二级管理部门整理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目和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验收单,清点、核对资产情况。
五、固定资产清查资产现状、存放地点、领用科室、领用人等情况,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清查领用、库存情况。
六、根据清查结果和资产实际情况,变更原有资产信息。
七、汇总、统计资产清查情况,按要求填写资产清查表,提交资产管理处。
@2015 防灾科技学院 资产管理处 版权所有 电话:010-61590000 传真:010-61590000 邮箱:zcc@cidp.edu.cn 地址:北京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街 京ICP备20016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