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完成车辆处置的上报工作

作者: 时间:2018-05-25 点击数:

按照《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及《防灾科技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学院后勤管理处经核实后提出申请,学院院务会审批同意对10台车辆原值为2979400元的资产按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根据“关于防灾科技学院公务用车制度实施方案的批复”(中震函[2017]160号)文件精神,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处置流程,我处有关科室协调联动,认真细致的作好车辆档案收集、整理、编目工作,于2017年12月7日正式上报相关申请,顺利地完成车辆处置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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