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有关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23 点击数:

根据财政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安排和部署,学院委托上会会计事务所对学院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审计,现已基本完成了现场清点工作。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所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规定,正在落实资产领用部门和资产领用人,办理资产调拨、变更手续,后续还将进行清查、审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尚未核清的资产:将再次入室核查,涉及的部门应予以配合,开门核对,并在对核对结果予以确认。

二、尚未登记产权的资产:清查出的还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资产,现资产使用部门在9月30日前完成产权补登手续。

三、空调:由于中央空调的安装和房屋装修,原有空调大部分进行过移机,存放地点、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变化大,故将按现存放地点、现使用部门和现使用人(正式职工或短聘人员)重新进行登记,现使用人到资产管理处签名领用暂不办理退库和报损、报废手续。

四、家具:由于以前购买的家具是成批入账,没有单件建账,没有粘贴资产标签、部分资产领用人没有签名,加上房屋装修和部门工作地点的变动,家具的存放地点、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变化大,故按将按现存放地点、现使用部门和现使用人(正式职工或短聘人员)重新进行登记现使用人到资产管理处签名领用,暂不办理退库和报损、报废手续。

五、其他固定资产:部门盘盈的其他固定资产,将按现存放地点、现使用部门和现使用人(正式职工或短聘人员)进行调拨,现使用人到资产管理处签名领用暂不办理退库和报损、报废手续。

六、资产标签:所有固定资产均要粘贴资产标签,资产领用部门和领用人要做好领用资产的标签粘贴工作,保证一物一签,缺少的标签,到资产管理处补打后补贴。

七、遗失资产:对以上报财政部的盘亏资产,资产领用部门和领用人于9月26日在资产管理平台上完成遗失处置申请,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置;没有上报盘亏的资产,资产领用部门和领用人继续寻找,没有找到的,待后续再进行遗失处置申请。

八、资产报损报废:在资产清查没有完成前,暂时不进行资产报损、报废工作,资产报损、报废处置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九、清查、审计验收: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对资产领用部门的资产清查、审计工作进行验收,扫描资产标签,核对领用资产,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做到账物相符,务必达到管理要求目标。

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涉及到全院所有职工,希望各资产领用部门和领用人紧密配合,认真核查领用资产,按期完成资产清查、审计工作。

资产管理处

2016.9.22

@2015 防灾科技学院 资产管理处 版权所有 电话:010-61590000   传真:010-61590000    邮箱:zcc@cidp.edu.cn 地址:北京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街
京ICP备20016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