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和中国地震局《关于开展中国地震局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中震函〔2016〕80号)文件要求,我院定于2016年4月至12月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周三)9:00。
二、地点:明德楼120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
四、有关要求:
1、请参加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议室并签到,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2、会议结束后,请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按有关要求和步骤布置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3、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请安排本部门其他领导代为参加。
防灾科技学院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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