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单位: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资产管理办法(修订)》《防灾科技学院资产配置及使用管理细则(试行)》规定,按照学校统一工作部署,对学校各部门名下的贵重仪器设备和大额无形资产进行盘点。
一、盘点设备范围
40万(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和100万(含)以上软件资产。
二、盘点形式
本次盘点以部门盘点为主,学校组织抽查。
三、盘点内容
核查重点包括大型仪器设备存放地点、是否在校内,如在校外需提供校外存放地点、保管人、存放期限、校外存放原因说明。软件资产核查是否在用、审核资料是否完整。
四、盘点报送要求
各部门充分认识本次备盘点的重要意义,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次盘点工作,设备使用人(保管人)按照设备列表盘点核实名下资产,如实填报。报送材料包括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经费授权审批书复印件和部门盘点人和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的盘点表。
五、报送时间
各部门请于2023年5月10日12:00时前将报送材料(电子版或纸质版皆可,盘点表须为纸质版)送交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地点:明德楼223房间,联系人:郎爱云。
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列表
2.大额软件资产列表
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