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一年培养教育考察,培养联系人以及党员、群众等推荐意见,支部于2022 年10月10日召开支部大会,应到会正式党员4人,实到 4人,经票决一致同意将刘芳芳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为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现将刘芳芳同志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22 年10月10日-1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支部反映。
监督电话:0316-3333559
特此公示。
附件:《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发展对象情况公示表》
资产管理处党支部
2022年10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