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设综合科和采购管理科。
学院资产管理实行二级管理模式,国有资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为资产一级管理部门,各部门为资产二级管理部门。
其职责为:
一、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和修订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
3、负责学院国有资产(无形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和除图书、土地与房屋之外的固定资产)的配置、购置、处置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统计、上报国有资产的各种相关报表,提供有关数据。
5、负责指导、考核、检查资产二级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设备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综合科主要职责:负责资产招标采购、资产日常管理、资产处置管理工作。
三、采购科主要职责:负责资产政府采购、资产维修管理、资产处行政管理工作。
四、部门资产负责人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及使用和申请配置、处置工作。
五、部门资产管理员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与资产管理处的联络工作。
2、具体负责本部门购置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和申请配置、处置工作。
3、负责本部门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验收、登记、管理、发放等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