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和《关于开展中国地震局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中震函〔2016〕80号)的部署,依照中国地震局对此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4月20日,学院在南校区明德楼120会议室召开防灾科技学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我院资产清查工作,我院各部门、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梁瑞莲总会计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资产管理初蒋锋处长主持.
会上蒋锋就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清查范围、实施方式、清查方案等进行了具体安排,并对相关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
梁瑞莲总会计师通报了中国地震局资产清查的布置情况及学院资产补登补录状况,并对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首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本次清查涉及到学校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最终建立国有资产的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按照中国局的部署,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财务管理的全面结合。
第二要各部门要认真细致,如实、客观、准确地核实申报,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的真实情况。为学院下一步管理重心下移及仪器设备共享等管理改革打下基础。
第三,清查期间,加强清查工作的协调配合,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沟通协调。各部门与职能部门、与资产清查小组、与专业的事务所协调配合。
第四,资产清查小组要精心组织开展工作,清查期间,工作小组要形成周报告制度,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学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防灾科技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分配和时间安排表》等文件和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