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06 点击数:

国采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国采中心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暂停货物服务类单独采购项目开标、评审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暂停办理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的紧急通知》,得到了各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业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常开展的业务

中央政府采购网及相关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所有线上服务事项均可在系统平台照常办理,电子卖场、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网上竞价等线上采购业务正常开展,工程类施工、监理、造价、电梯集中采购网上备案工作正常受理,涉及防疫防控等应急工程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可施行事后备案(或即时备案)等便利化措施。除开标评标业务以外,单独采购项目委托及受理正常进行。

二、单独采购项目开标、评审及见证服务安排

(一)除因疫情防控采购和特殊项目外,暂停其他单独采购项目的开标、评审及见证服务等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暂停期间受影响的项目,后续将在变更公告栏逐一适时提前公告新的开标时间。暂停期间供应商参与投标和上传文件不受影响。

(二)涉及疫情防控采购和其他特殊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标、评审的,请采购单位正式来函说明,国采中心将统筹组织实施。其他项目需要在工作正常后尽早安排开评标的,也请书面来函说明。

(三)疫情防控期间参与相关特殊项目开评标的供应商、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应严格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并提交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请提前自行下载填写)。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国采中心。因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业务平台办理的工程类项目,经国采中心协调,可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分平台” (http://www.bcactc.com)在线预约办理,相关事宜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通知执行。

三、批量采购项目安排

2月份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与3月份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合并执行,具体磋商时间待确定后通知各供应商。在此期间,采购人可通过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填报通道正常填报采购计划。

国采中心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情况,根据中央和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及时恢复正常业务状态,请予关注。

附件:相关方参与采购活动承诺书(模板)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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