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29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中震财函〔2023〕3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盘活的重要意义

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贯彻落实学校过紧日子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资产盘活工作方案,要统筹日常管理与资产盘活,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中强化统筹利用。

二、认真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盘活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年度资产盘点工作开展专项清理,重点对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摸底,理清低效、闲置资产,并逐项研究制定盘活措施。在资产盘活过程中,各单位要将本单位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全面纳入盘活范围,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资产效能。

三、报送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情况

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资产盘活材料报送资产管理处,报送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郎爱云,地址:明德楼223房间。

报送材料包括待盘活资产情况表(附件1)、资产盘活情况表(附件2)、申请盘活资产情况表(附件3)。其中,待盘活资产情况表反映此次摸底清理出的低效、闲置资产情况,应当逐项明确拟盘活方式;资产盘活情况表反映已盘活资产原值、数量、类型、收入及盘活方式等。

 

附件:1.待盘活资产情况表

2.资产盘活情况表

3.申请盘活资产情况表

 

 

资产管理处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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