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部门):
按照中国地震局中震财函(2015)136号文件《关于2015年中国地震局发展与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上级部门将于10月中旬11月底到现场进行资产清查工作专项检查。
请各部门在上学期资产自查的基础上,再次核实本部门的资产情况,切实做到账物相符;凡涉及资产租借以及资产存放地点发生变动(特别是因工作需要,不在校内使用的设备),应严格清查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针对上级专项检查涉及的事项,资产管理处将于十月底进行专项抽查,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准备,协助我处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资产管理处
201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