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部门小型设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24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单位: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资产管理办法(修订)》《防灾科技学院资产配置及使用管理细则(试行)》规定按照学校统一工作部署,对学校各部门名下的小型设备进行盘点。

一、盘点设备范围

照相机、摄像机、笔记本、工作站(图形工作站、移动工作站)

二、盘点形式

本次盘点以部门自查为主,学校将组织抽查。

三、盘点内容

重点自查设备存放地点、是否在校内,如在校外需提供校外存放地点、保管人、存放期限、校外存放原因,部门审批手续(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四、盘点报送要求

各部门充分认识本次设备盘点的重要意义,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次盘点工作,设备使用人(保管人)按照设备列表盘点核实名下资产,如实填报。

五、报送时间

各部门请于2023年5月29日12:00时前将部门涉及的设备列表签字、盖章送交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地点:明德楼223房间,联系人:郎爱云。


附件:1.工作站、笔记本列表

            2.照相机、摄像机列表


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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