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单位: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资产管理办法(修订)》《防灾科技学院资产配置及使用管理细则(试行)》规定,按照学校统一工作部署,对学校各部门名下的小型设备进行盘点。
一、盘点设备范围
照相机、摄像机、笔记本、工作站(图形工作站、移动工作站)
二、盘点形式
本次盘点以部门自查为主,学校将组织抽查。
三、盘点内容
重点自查设备存放地点、是否在校内,如在校外需提供校外存放地点、保管人、存放期限、校外存放原因,部门审批手续(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四、盘点报送要求
各部门充分认识本次设备盘点的重要意义,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次盘点工作,设备使用人(保管人)按照设备列表盘点核实名下资产,如实填报。
五、报送时间
各部门请于2023年5月29日12:00时前将部门涉及的设备列表签字、盖章送交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地点:明德楼223房间,联系人:郎爱云。
附件:1.工作站、笔记本列表
2.照相机、摄像机列表
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