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DP-2019-110‍防灾科技学院关于食堂招租比选入围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7-21 点击数:

防灾科技学院是中国地震局直属的高等学校,地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因学院建设和发展需要,拟对项目进行公告。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防灾科技学院食堂招租比选入围

采购编号:CIDP-2019-110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建设部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项目建设负责人:高伟

项目建设执行人:沈意浩

建设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防灾科技学院

二、采购方式:自行谈判采购(多供应商)

三、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校是中国地震局直属的高等院校,地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8000余人,分住南、北两个校区,其中北校区约5000余人,南校区约3000余人。学校在编在岗职工约600余人,其中北校工作人员近300人。南校区职工总户数约260户。因学校发展需要,拟对以下项目进行招租,供应商只能对本次采购活动中一个包段进行投标报名,具体如下:

第一包:基本伙食堂

第二包:清真餐厅或中餐特色档口

第三包:西餐特色档口

第四包:水吧或蛋糕房

四、拟采购预算:0.0万元

五、时间安排及地点:

1、招租文件公示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6日(8: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防灾科技学院明德楼220室;联系人: 李老师、蒋老师 ;联系电话:0316-3333559,010-61596140。

3、技术咨询、现场踏勘:防灾科技学院后勤楼204;联系人:沈老师、焦老师;联系电话: 010-61596127  010-58412801 。

4、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 9:00时

地点:防灾科技学院明德楼 231 会议室

响应文件应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5、凡对招租提出询问或疑问,请按下列内容与招租人联系:

   地址:防灾科技学院南校区

   电话:  010-61596127  010-58412801 0316-3333559

   联系人:沈老师、焦老师、李老师

6、欢迎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可按照招租人规定的统一踏勘时间前来踏勘,现场统一踏勘的时间:2019年7月27日10:00时,集合地点为防灾科技学院南校区思源餐厅,现场踏勘人员为1-2人,其中含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也可在谈判前一个工作日18:00前的工作时间自行联系招租人进行踏勘。开标前对本次竟谈文件不明之处务必向招租人进行书面咨询,招租人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问题,未进行咨询的,则视为对本竟谈文件全面理解,并自愿遵照执行,届时,不得以资料不全等理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六、报名单位的资格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以参加。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获取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纳税或缴纳社保证明;

(3)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为代理人缴纳社保或纳税证明;

(4)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加盖公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工作和项目能力的相关证书或业绩等文件;

(6)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说明:

(1)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拟投标单位递交评审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份数应为5份纸质文件和1份电子版文件(以光盘形式)。

(2)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电子版文件在盘面上明确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3、各企事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及有关当事人对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审计监察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本公告同时在防灾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cidp.edu.cn

防灾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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