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是中国地震局直属的高等学校,地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因学院建设和发展需要,拟对项目进行公告。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防灾科技学院物联网工程创新创业实验区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CIDP-2018-138-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建设部门:信息工程学院
项目建设负责人:丰继林
项目建设执行人:张兵
建设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防灾科技学院
二、采购方式:自行谈判采购(多家供应商)
三、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物联网智能电子显示屏
| 一、硬件参数要求
处理器:不低于Cortex-M0系列的单片机;
外观要求:要求前后两块墨水屏,两块屏幕显示的内容可以不同,支持图文混合排版显示;
通讯:无线方式传输图像数据,最小组网连接设备数量不低于32个。设备组网便捷,最好能够提供USB配置接口,便于对无线模块进行配置;
分辨率:320*240或以上;
屏幕尺寸:不低于4.7寸;
外壳材质:塑料或金属均可;
电源要求:锂电池,可充电;
支持断电屏幕显示时间大于一年;图像刷新时间小于5秒;
提供USB-TypeA母口,能够对外输出5V1A以上电流,可对便携式移动设备进行充电,屏幕采用FPC连接器连接,便于维修替换;
提供产品原理图、单片机源码方便教学使用;
学习资源:提供屏幕spi驱动例程和源码,提供屏幕各寄存器说明文档。
二、服务器端功能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s;
提供Android手机端的调用接口,手机可通过网络访问服务器端;
服务器端提供webservice服务,Android端通过webservice服务与服务器端进行通信。
服务器端提供各种Android端调用的方法/指令,Android端和服务器端通过约定的方法/指令进行电子显示屏的控制。
可通过无线的方式访问电子显示屏并发送数据信息;
提供对电子显示屏节点的增删改查等功能;
提供对电子桌牌的协调器编号管理的功能;
提供数据群发的功能;
提供清屏、刷新屏幕、数据导入等功能;
通讯环节提供数据校验、错误数据重发等功能以保证显示数据的完整性;
提供对各电子显示屏的MAC地址设置功能;
提供内置无线模块配置功能;
提供屏幕刷新时间设置功能;
提供用户管理功能;
提供用户名登录功能;
提供电子显示屏状态实时显示功能;
提供常用字库存储、查询、调用功能;
提供服务器端的源码和开发指导文档,支持二次开发。
三、Android功能要求:
登录服务器功能;
提供排版功能,能够编辑需要显示的文字或者图片,可插入外部图片,例如显示LOGO、院校信息等;
软件提供显示数据传输功能,能够将待显示的数据发送到设备上;
提供数据群发的功能;
提供清屏、刷新屏幕、数据导入等类似功能
通讯环节提供数据校验、错误数据重发等功能以保证显示数据的完整性;
提供对各电子显示屏的MAC地址设置功能;
提供内置无线模块配置功能;
提供对协调器网络编号的设置功能;
要求提供源码和开发接口指导文档,支持二次开发。
四、其他要求:
ê要求中标厂商可根据采购方需求无条件的进行软件的修改和功能扩展,以满足使用上的定制需求。
êWindows服务端软件和Android手机APP软件能够兼容实验室原有物联网智能电子显示屏硬件设备,采购方可提供原有设备的API接口给中标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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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
|
采购及服务要求详见文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对项目地点进行踏勘,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四、拟采购预算:18.0万元
五、时间安排及地点:
公告日期: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9日(10: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防灾科技学院明德楼217室;联系人:蒋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1061596041、01061596067。
获取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10:00-12:00,14:00—17: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 :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防灾科技学院明德楼234会议室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报名单位的资格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以参加。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获取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加盖公章)。
(4)其他(资质、业绩)
2、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说明:
(1)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拟投标单位递交评审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份数应为3份纸质文件和1份电子版文件(以光盘形式)。
(2)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电子版文件在盘面上明确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3、各企事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及有关当事人对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审计监察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本公告同时在防灾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cidp.edu.cn。
防灾科技学院
附件:采购文件
CIDP-2018-138-2物联网工程创新创业实验区建设项目(二次)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