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上报批量采购物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0-09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中国地震局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中震财函【2013】10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批量采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和便携式计算机的采购计划按月填报,各部门于每个月月底之前上报下月采购计划。

2、复印机、复印纸、空调机的采购计划按季填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之前上报下季度采购计划。

由于批量采购计划周期较长,为保证教学运转正常进行,请各部门按时做好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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