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2-24 点击数: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财政部、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增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和实效性,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及资金执行率,现就申报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范围

1、凡使用财政经费,属于《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范围内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

2、凡使用各种科研经费,属于目录及标准范围内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

3、学院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中,属于目录及标准范围内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

二、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内容 (详见目录及标准)

1、货物类:

固定资产: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

耗材:复印纸等。

2、服务类: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租赁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

3、此申报内容不含工程类项目。

三、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要求

1、由于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环节多,周期长,各单位、各部门应早计划、早安排,统筹协调设备配备时限、采购数量和采购周期的关系,尽量减少零散申报。

2、政府集中采购原则上采购国产产品,如确需采购进口产品,须经学院审批同意,并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组织校外专家论证后才能进行专项申报,并注明“进口产品”。

3、采购计划按固定资产购置流程进行申报,在学院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上按有关要求填写、提交《防灾科技学院固定资产配置申请审核审批表》,并明确使用部门、使用人(需跨部门进行资产交接的项目,双方须事前沟通好,明确移交方、移交人、接收方和使用人),提供相关技术参数,否则无法进行后续的资产验收和产权登记。

四、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报时间

1、凡需在6月30日前到位的和暑期实习期间使用的采购计划,请于2016年2月26日下午5点30前交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因此次申报时间紧,暂只需提交部门资产负责人和管理员签名、部门盖章、发展与财务处领导签名的纸质《防灾科技学院固定资产配置申请审核审批表》即可)。

2、不属于以上情况,但需在2016年度上学期到位的采购计划,请在3月14-18日通过学院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提交。

3、需在2016年度下半年开学到位的采购计划,请在2016年6月13-17日通过学院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提交。

4、需在2016年年底到位的采购计划,请在2016年9月12-16日通过学院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提交。

5、因政府采购系统、采购周期、财务结账等原因,9月16日以后,原则上不再申报2016年度的政府集中采购计划。

6、错过2月26日和3月14-18日两时间节点申报的采购计划,将纳入2016年9月8日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因5月20日的采购计划,货物交货时间在暑假期间,接货和验收均有一定困难,学院尽量不安排此时间节点采购)。

联系电话:010-61596079 电子邮箱:918440424@qq.com

资产管理处

2016年2月24日

@2015 防灾科技学院 资产管理处 版权所有 电话:010-61590000   传真:010-61590000    邮箱:zcc@cidp.edu.cn 地址:北京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街
京ICP备20016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