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了规范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完善学校采购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学校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260号)及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资产管理处拟定《防灾科技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部门)意见,请在11月19日15:00前将反馈意见表交至明德楼220,谢谢配合!
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附件2:反馈意见表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