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项目库部分项目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额度等项目实施前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18 点击数:

关于2022项目库部分项目开展

采购意向公开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额度

项目实施前期工作的通知


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等文件要求为推进项目实施,现对纳入2022年项目库的部分项目开展采购意向公开、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额度等前期工作,具体如下

一、采购意向公开填报范围

1、财政修购专项暂按照已纳入2022年项目库的项目。

2、采购预算在1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3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

说明:(1)不含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分体空调、办公桌椅、文件柜家具等);2不含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需要在中央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小额零星集中采购的设备(图形工作站、移动工作站、投影机、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视频会议系统、计算机网络设备及配件等)

二、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要求

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一下”内容为依据)、预计采购时间、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数量,以及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标准及额度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标准及额度如下: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提交时间及方式

1、请采购需求单位于2021 1130 前提交“采购意向申请”。

2提交途径:办事大厅---采购系统---我的采购意向----填写相关项目信息

3、联系地址:明德楼225,联系人:郑惠中,电话:0316-3333559

、其他说明

1、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是政府采购项目开展的一个前提条件,且公开时间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时间30日前,请各采购需求单位高度重视,以免影响采购项目执行进度。

2、如预算调整,后续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将按照本通知执行,采购需求部门尽早提交资产管理处尽早发布。

3“采购意向公开”发布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复核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未按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额度的项目,国库司在复核采购意向时将不予审批。

4、在完成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同时,各项目负责部门抓紧深化采购需求的调研、论证,并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核心内容的起草,具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需求内容的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要求,以及采购评审方式、评分办法等。


特此通知。


附件: 1.开展前期工作2022年项目清单(第一批)

2.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


资产管理处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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